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 严绍明
关于同意将棕榈油期货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的批复
大连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申请将棕榈油期货列为境内特定品种的请示》(大商所发〔2020〕216号)收悉。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你所棕榈油期货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请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棕榈油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特此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