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大商所
2021-10-14 16:42
       程序化交易管理相关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客户会被要求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

  (1)客户开户时,期货公司会员应要求其主动申报是否采用程序化交易,填报相关信息,并在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内报备;

(2)对于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的达到“每秒委托5笔、每日发生5次”标准的客户,交易所会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要求会员联系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

       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申报费收取相关问题

  1. 交易所针对棕榈油期货合约收取申报费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优化下单和撤单的监管,提高棕榈油期货订单的质量,确保市场稳定运行,交易所决定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

  2. 交易所针对棕榈油期货合约收取申报费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交易所可以根据下单、撤单的笔数或手数等收取申报费、撤单费等费用。交易手续费、申报费、撤单费等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费用收取方式和收取标准进行调整。”

  3. 申报收费政策的适用对象是谁?

  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4. 是否对做市商做市交易收取申报费?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5. 交易所将如何收取申报费?

  申报费在每个交易日当日结算时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6. 申报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申报费收取标准如下:

  

  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合约上的下单手数×当日收费标准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 + 撤单笔数

  委托成交比(OTR)= 下单手数/成交手数 - 1

  7. FAK/FOK指令如何计算信息量?

  严格遵循信息量计算的基本逻辑,单笔下单全部成交或当天交易时间结束自动失效信息量计1次,有撤单行为信息量计2次。

  8. 市价(限价)止盈(止损)指令不触发价格条件计算下单笔数和下单手数吗?

  市价(限价)止盈(止损)指令下单后,即使不触发价格条件也计算下单笔数和下单手数。

  9. 收取申报费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其他交易所也收取申报费吗?

  收取下单申报费和撤单费早已是国际通行惯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洲际交易所和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世界著名的衍生品交易所都已采用这一做法。我所通过借鉴和采用业内领先的做法,认为这有助于防范潜在运行风险,优化市场结构,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我所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是国内商品期货市场首次实施申报收费政策。

  10. 会员如何得知当日申报收费具体情况?

  (1)交易所将在每日结算表的分项资金中增加“报撤单收费”项,即会员当日应缴纳的申报费总额;

  (2)交易所将在每日资金变动表中添加申报收费项目交易编码级别的收费明细数据;

  (3)交易所将在会员服务系统中上线每日资金变动表功能,方便会员查询核对。

  11. 申报费盘后收取,盘中不冻结客户资金,会员如何有效防范结算风险?

       为服务会员做好风险管理,交易所将在申报收费措施正式实施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中上线报撤单收费查询功能,让会员能够查询其客户2020年以来逐日计算的按照当前申报收费标准应当收取申报费的情况,方便会员提前与可能被收取较高额度申报费的客户进行沟通,做好风控预案。

       限仓、涨跌停板和交易限额相关问题

  1. 合约采取比例限仓标准时,如何计算当天的持仓限额?

  合约的持仓限额依据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单边持仓量计算。以棕榈油品种为例,如果上一个交易日结算时某一般月份棕榈油期货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为120,000手,按照一般月份合约客户10%的限仓标准计算,则下一交易日客户的持仓限额为12,000手。

  2. 如果某一交易日某个合约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且该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调整了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那么下一交易日交易期间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水平是多少?

  如果同时满足多条规则,交易所会按照多个维度取大的原则确定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水平。

  举例:某个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记为第N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5%,保证金水平为10%,当日该合约出现第一次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第N+1个交易日该合约再次出现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第N+2个交易日是该合约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根据规则,交割月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该合约在第N+1和第N+2个交易日交易期间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水平的计算过程如下:

  (1)第N+1个交易日

  涨跌停板幅度:Max[(5%+3%),5%]=8%

  交易保证金水平:Max[(5%+3%+2%),10%]=10%

  (2)第N+2个交易日

  涨跌停板幅度:Max[(8%+2%),6%]=10%

  交易保证金水平:Max[(8%+2%+2%),20%]=20%

  3. 交易所是否会对持仓限额和交易限额进行前端控制?

       是的,通常情况下交易所系统不允许客户在某个交易日的开仓委托量与已开仓量之和超过相应的交易限额,也不允许客户的开仓委托量与持仓量之和超过相应的持仓限额。

       套期保值管理相关问题

  1. 客户如何参与套期保值交易?

  客户首先应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提出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取得套期保值资格后,客户即可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客户持仓限额不足时,可通过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来提高其可建仓额度。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是指客户想要在品种合约上持有的包括投机持仓限额在内的持仓额度。

  2. 什么样的客户可以申请套期保值客户?

  申请套期保值资格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客户具备相关品种生产经营资格,如生产、加工、贸易及其他企业等,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品种现货发票、承诺函。(申请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品种套保资格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证明)

  二是客户为交易所认可开展相关业务(场外期权、保险+期货、互换业务、基差业务等)的机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易对手方现货发票、与客户签署的主协议和交易确认书、承诺函;已在交易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备案的,向监察部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3. 套期保值客户如何提高持仓限额?

  套期保值客户持仓限额不足时,可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申报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申报时需录入现货经营相关数据,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所对应的现货仓单、购销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客户若不录入现货经营相关数据将无法录入套期保值建仓需求。套期保值客户建仓需求应小于或等于现货经营相关数据。

  4. 客户如何申请投机属性持仓转换为保值属性持仓?

       套期保值客户将可以通过会员单位从会员服务系统的投保互换管理模块提交申请,将其在该会员下某品种或合约买/卖方向的投机持仓全部转换为套期保值持仓。在交易所收市前提交的申请,将在当日结算生效;在交易所收市后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一个交易日结算生效。投机保值互换业务下,变化的只有持仓属性,开仓时间与开仓价格均不发生变化。

       套利持仓额度管理相关问题  

  1. 什么样的客户可以申请套利持仓额度?

  个人和单位客户均可申请套利持仓额度。在某一品种上,客户不得同时具有套期保值资格和套利持仓额度。客户所申请品种或交割月合约应在最近六个月内曾达到我所大户报告标准。

  2. 客户如何申请套利持仓额度?

  客户申请套利持仓额度,需要向我所提交承诺函、申请表,其中套利交易策略须注明策略类型、交易数量、执行价格、策略有效期,策略如有调整需及时向交易所进行更新。

  3. 一般月份套利持仓额度审核原则?

  在申请品种上最近六个月内客户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满足“买、卖持仓/持仓限额”,至少应有一项大于80%。

  4. 交割月份套利持仓额度审核原则?

  原则上交易所不予审批各品种交割月份套利持仓增加额度。若期现价格出现偏离,交易所将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期货、现货市场运行情况予以审批。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相关问题

  1.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1)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3)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5)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6)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7)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 实际控制关系应如何报备?何时报备?

  客户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主动报备;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交易所报备,并由交易所将报备信息转至监控中心。

  客户应当在签署经纪合同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实际控制关系报备;非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在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后10个交易日内直接向交易所进行报备。

  3. 实际控制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可以。客户向监控中心提出解除申请,按照监控中心要求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交易所提出解除申请及相关说明材料。交易所应受理非期货公司会员解除申请,并对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的解除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解除实控关系。

  4. 如何对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监管?

  对于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报备的账户,开户人为客户的,交易所可以直接或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对相关客户进行询问;开户人为非期货公司会员的,交易所可直接询问;客户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及其所在期货公司会员应及时将交易所相关询问向客户进行转达。

  对于交易所的询问,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并提供说明材料;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及时将客户的回复及相关说明材料报送交易所。

  5. 如何处理疑似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询问结果?

  经交易所询问,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如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应该主动进行报备。

  经交易所询问,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如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应说明理由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交易所将对其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的,交易所将不按实际控制关系对相关账户进行管理;对于事实、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进行调查,经调查认为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的,交易所有权责令其进行报备,拒不报备的,交易所有权对其实际控制关系进行直接认定;若经调查暂无法认定是否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的,交易所可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6. 违反《大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的客户和会员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或不协助调查工作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交易所可以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暂停开仓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合规交易相关问题
  
  1. 交易所认定的操纵期货市场行为都有哪些?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连续或者联合买卖合约,恶意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2)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规避交易所的持仓限制,超量持仓,控制或企图控制市场价格,影响市场秩序的;

  (3)不以成交为目的或明知申报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恶意或连续输入交易指令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转移资金的;

  (4)为制造虚假的市场行情而进行连续买卖、自我买卖或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制造市场假象,影响或企图影响市场价格或持仓量的。

  2. 什么是约定交易转移资金?

  利用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转移资金或者牟取不当利益。

  3. 什么是内幕交易?

  利用内幕信息或国家机密进行期货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影响期货交易。

  4. 什么是未妥善保管交易编码?

  未按交易所规定妥善管理交易编码,导致交易编码被他人利用实施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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