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注销
大商所
2021-10-29 10:48
1、仓单注销流程

2.注意事项
  (1)商品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
  (2)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间内提货,逾期未提货的,标准仓单相应的期货商品转为现货,指定交割仓库不保证全部商品质量符合期货标准。
  (3)标准仓单相应的期货商品转为现货后,如需再次生成标准仓单,应当按照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铁矿石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焦煤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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